創建時間:2021-02-23 09:03
電池維護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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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體要求
1. 每次放電深度不能超過80%。
2. 電解液需要用專用蒸餾水補充至圖示制定高度。
3. 放電完的電池需要立即充電。同樣,部分放電的電池也必須這么做。
4. 充電過程中,電池上的覆蓋物如電池蓋板需要挪開。
5. 充電時,電解液的溫升約為10℃。因此,只能在電解液溫度低于45℃時,開始對電池充電。
6. 當電解液密度和電池單體電壓達到指定值,并在兩個小時內不發生變化,說明充電完成。
7. 均衡充電是為了延長電池壽命和保有電池自身容量的方法。對于深度放電和反復的未完全充電是必要的。
8. 如果電池長期放置不用,應該將其放置于干燥不結霜的環境里。
9. 不要將電池長時間的與叉車連接。并放置不用。
定期維護
1. 在每次放電后及時充電
2. 充電結束時檢查電解液液位。每周充電結束后,檢查電池是否有污損,尤其是接頭和電纜。每月在充電機打開的情況下,測量并記錄每個單體的電壓并做好記錄。
3. 測量并記錄電解液的密度、溫度和液面高度。每年測量電池和叉車的絕緣電阻。電池的絕緣電阻不應該小于50Ω。
4.如果電池配有空氣擾動系統。請檢查氣泵過濾器,如有需要做相應的清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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